篆刻艺术:从具象美意象美到抽象美

2017-06-06 16:03:23 来源:中国艺术报  点击:

  三百石印富翁 齐白石

  篆刻原先是广义的,泛指一切以坚硬材料和物品为对象或工具或载体而发生作用的刻画文字符号或特殊象形符号图案的活动和结果。其首先必须包括以柔克刚,比如以水以土以火来克(刻)木或竹或石或玉或金或铜或铁等,自然包括铸印,其次必须包括以刚克(刻)刚,包括凿印和刻印。当然,理论上最后也不能不包括以刚克(刻)柔,因为符合逻辑。总体来说,还是以刚克(刻)柔为主。所谓篆刻艺术,说到底是观赏印章被作用之后所遗留的痕迹和形式,包括色彩、质地和纹路等,总之是相生相克(刻)产生抽象美。相生相克(刻)的刻写同一般的书写和写画还是有所不同的,而且,诡异的是,正是具象的、具体可感的而且并不是大面积的色彩、点线面、质地、纹路、肌理和痕迹等,构成了篆刻艺术的抽象美。

  意象及其复合繁杂所带来的晦涩性、含蓄性和朦胧性带来了意象美。从美术角度而言,色彩、点线面、质地、纹路、肌理和痕迹等,也是具象美和意象美的来源。然而,从总体上看,篆刻艺术还是抽象艺术。篆刻家在印面营造意象美,印面的意象却基本上都不在入印的文字内容中。这种意象和入印文字传达的意境虽可能有一定内在关联,但往往不可等量齐观,甚至不必简单合一或牵强附会。意境和意象,似乎更多是各自独立,某些情况下有所关联,但是它们都能通向抽象性及其抽象美,尤其是,我们更多注重的是篆刻艺术范畴里的形式营造所带来的抽象性及其抽象美,往往并不将观赏或表现重点放在意境或意象美上。即使意象性及意象美,也往往转化而为抽象性和抽象美。

  篆刻从源头来看,起初就兼有象形性和抽象性,或兼具象形美和抽象美。从逻辑分析到考古考察,比如甲骨文,篆刻特征似乎起初就是象形性占据较大比重,尔后抽象性及其抽象美逐渐加重。从甲骨文到金文大篆和小篆,这个趋势也比较明显。甲骨文的抽象性及其抽象美,以及它们的演变发展,从线条表现、书写简化、凸显特征和均衡造型这些方面的不断确立和自觉加强可以得到证明。如果篆刻的观赏注意到这个趋势和特点,那么会更加自觉地关注到篆刻最小单元从块面向线条的转移,就是画性向写性和刻性的转移,以及图画性向书写性的转移,或者是象形性及其象形美向抽象性及其抽象美的转移。单线条的形式得到强化,实际上是通过符号化加强了抽象性及其抽象美。这样的古文字演变,也使篆刻的艺术重心发生位移作用,对创作和观赏会发生审美情趣的侧重变化,也就是进一步强化了抽象美的表现和欣赏价值。从甲骨文到金文大篆小篆,实用性一直在发生作用,而且整体上是强化的演变趋势。我们必须承认,总体上,这对装饰性过强或原始符号繁复化呈现组合的篆刻风格和审美艺术追求,实际上是起对立、干预和阻滞作用的。换言之,篆刻作品虽然必然具有程度不同的装饰性,但是作为个人偏爱,以创作为目的的话,相对比较排斥过于强烈和过于流行乃至商业化的装饰性和图画性。

  篆刻艺术的创作和观赏,一般来说,十分强调第一印象和总体印象,其中包括了印章材料直观——如印料章料的形状质地纹路等观感触感,及印面视觉直观观感——总体印象就是章法、字法和刀法的观赏印象。创作就是所谓构思布设草拟等,比如章法,讲究“分朱布白” ,要求设计印稿,完成布排印面,经营虚实,完善整体。篆刻通常根据不同审美需求,分别或同时组合其各种形式和技能手法因素,诸如匀称、对应、错落、参差、留白、流畅、回文、矛盾、粗细、长短、曲直、方圆、晦涩、阻滞、粗犷、粗粝、剽悍、流丽、对比、装饰、呼应、韵律、协调、统一、求异、变化、破残、自然、增损、过渡、突兀、移位、揖让、避让、挪让、借代、巧拙、伸缩、镶嵌、边栏和边款等布设修饰,从而产生千变万化的篆刻艺术美感。

  篆刻的形式美或抽象美,最独特的、最有魅力的就是刀法所带来的那一部分。通过刀法,篆刻才称其为篆刻。刀法带给篆刻特殊的线条和块面肌理等造型外观,才真正将篆刻和书法区隔开来。刀法包括执刀、运刀、行刀和入刀各种方法,达到各种风格和个性的表现。篆刻有些艺术特点,关涉大的抽象美范畴,它们是和书法相通的,比如气韵、神采、风骨和格调。而由章法、刀法、字法和篆法构成一系列诸如气势、谨严、高古、神韵等抽象审美效应。历史演变中具体而又抽象的刀法特征,在形成和区划不同篆刻风格、流派、个性和门派方面,起到了根本性的标志作用。而刀法的抽象审美效应,又是其他篆刻手段作用所无法替代的。

  篆刻讲究气势、气息、气象、气眼、气韵,营造意境,其中包含意象美和抽象美,而意象美和抽象美经常是相互交融交互复合的形态,往往可以相互转化:比如纹路肌理,可以从具象性看,可以从意象性看,也可以从抽象性看。这种复合融合形态和特质,也构成抽象美的特殊生存情境,堪称构成中西抽象艺术的差异之一。而所谓字法或篆法,是对入印文字进行艺术处理的技巧和方法,其基本原则就是正确性、统一性、典雅性和丰富性,也是关涉形式感和总体风格、个性的抽象性及其抽象美的形成途径和原则。它们的具体构成和程序,包括取法、审美和操作等诸多要素和环节,必须跟刀法及章法统筹结合而得以落实。

  篆刻艺术的写意性,是中国抽象艺术的基本特性之一,也是中国抽象艺术的形式基础,这在具备金石之气、刀工之气及古象之气的篆刻艺术中,表现得尤其显著和直观,它和中国画、中国书法艺术相比,更多地具备自然加工后的诸如玉石章料的自然形态肌理斑纹质地量积等抽象留存,加上工具加工留存痕迹的抽象感和形式感,美轮美奂。它一般以线(包括点的延长)结体造型达致,同时借助朱白空间关系造型达致。

  作为抽象艺术,篆刻具有抽象性,具有更多情感寄托,但与绝对的、无限的、极端的主观释放以及艺术颠覆消解并不一样,有别于一般抽象主义、表现主义、立体主义和塔希主义以及形形色色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思潮流派。篆刻艺术天然具有包括自然抽象、造型抽象、多维立体抽象、平面抽象、媒介抽象、工具抽象、材料抽象等特性。而且,中西抽象艺术除了均有造型艺术共性之外,都有抽象艺术的某些共性,均更为注重主观感受和自我表现,包括如同篆刻艺术更重意趣表达,而且也均更加注重纯粹的点线块面肌理纹路质地和形式技巧的抽象感,当然也有颜色、组合和构成等带来的共同的抽象意味和形式感,还有印内求印、印外求印等文化艺术价值取向。至于有无文字符号识读需要,当属二者差异。篆刻有时能够产生意象美和意境美,其中,意境是情感与意象的交融,包含审美情感、心理形象和视觉形象的融合,而篆刻艺术的抽象性和抽象美,是包含具象和意象的篆刻意境的进一步提升和抽象化。意境和意象是形式的深化层次,是象的意态。它们要么是所谓抽象的基础和对象,要么是抽象的结果或效应,要么是抽象的过程和材料,要么被抽象所消解或脱离。因此,为更加合理科学并且符合实际,应该将篆刻艺术的意象、意象性和意象美分别纳入篆刻艺术的抽象、抽象性和抽象美范畴体系。篆刻艺术的抽象性及其抽象美,总的来说,主要来自汉字和篆刻的抽象形式及其抽象形式感,其相当大的一部分表现形态、中介环节和中间过程,其实恰恰是似乎尚未完全彻底抽象的意象、意象性和意象美。(文/马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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