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人最危险的事:无自知之明

2017-05-27 11:17:00 来源:书法思考 点击:

        大家肯定见过这样的一群书法人:写的一手流利老干部体,折页纷飞,画册精美到处发,自称“著名书法家”“自幼勤学欧颜柳赵,融汇诸家,学有所成,自成一体…”也有很多商人、文化名人、画家,也插足书法圈,乐此不彼。其实,这些人连书法的门槛都没能踏入。

        至于当代书法圈内的书法人,大多数已是孤芳自赏、沾沾自喜,写个一年半载的,都想办展、登报、卖字了。其实,这是书法人最危险的事。
 
 
        为何水平低下却如此自以为是的人如此之多?根本原因是缺乏自知之明。有人也许会认为,他们知道自己水平差,但是要卖字要生存,还是要坚持鼓吹。这样的书法人确实不在少数,但是这归根还是缺乏自知之明的表现,抑或说低估了他人对欣赏水平的辨别能力,这其实在骨子里是一种缺乏自知之明的升华。
 
        缺乏书法自我批评是书法界之严重诟病,但凡练过几笔,于是摆弄炫耀,不知水平几何,只管大讲特讲,唯恐无人撑场。在内心里,很多人知道自己水平不高,但是要临帖太寂寞了、正道太艰难了,所以以怪图名。其实是缺乏自知之明,因为求怪的书法没有任何生命力。
 
 
        为什么书法人就那么不愿意踏踏实实地自我反省,真心实意自我批评呢?抑或很多书法人佯装谦逊,伪装“请您指点”“还望批评”,内心却依旧顽固不化,坚守自我?归根到底,还是缺乏自知之明。也就是自悟能力。不能真正意义上面对自己的缺陷。
 
        面对当今书法界的大环境,开展书法批评的关键是书家的自悟。如果书法家觉悟到自己的书法事业需要批评,那么,书法批评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如果书法家没有悟到需要书法批评的必要,那么,你就是找上门去批评,也只能是自讨没趣。某市书法研究室是政府设置的事业编制单位,去年该市书法研究室在市内书法界试开展书法批评活动,结果坚持一年后,参加者越来越少了。
 
 
       书法和市场接轨后,许多人都喜欢别人对自己的书法说奉承话,怕真正的书法批评影响自己的形象和市场价格,影响“销路”。当书法界的朋友都明白了书法批评和读书一样是治疗书法浮躁病的良药的时候,自然会悟到书法批评的必要性。所以,开展书法批评的关键在于书法家自悟和自需。
 
        书家批评自觉性的缺失,是造成书法评论家不敢说真话的关键,而与书法批评家的素质关系不大。如果书法界对于书法批评能像延安文艺座谈会那样遵循:“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就不会对书法批评者的素质高低过于苛求。当然,书法批评者首先要说话有分寸,客观公正,尊重被批评者的人格,并在书法批评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
 
 
        要充分理解书法批评的重要性,尤其对个人书法进步的极高重要性,不断提升书法自我批评意识,强化自觉性,培养自知之明。书法界就不会那么多自以为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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