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最高境界:古、雅、静、正

2016-05-12 22:40:52 来源: 书法频道 点击:



书法作品的创作,不仅影响人们对书法的欣赏,

更是作品是否值得收藏的关键因素。因此, 书法

创作中所遵循的“古”“雅”“静”“正”,是书法作品是否

具有欣赏及收藏价值的基础。

 
 
 

 
宋曹在《书法约言》中说:“学书必以古人为法,

而后能悟生于古法之外也。悟生于古法之外,而

后能自我作古、以立我法也。”
 
    入古就是要扎根传统、深入学习古人书法。不

仅要懂得古人的笔法和墨法,更重要是要通过临

摹、体会并融会贯通,用心去体悟书写之道和自

然之道。这些都要经过大量的临摹,技法训练并

用心体会才会有所得。从侧面体现出书家对传统

书法艺术的学习态度和掌握的深度、广度。


 

 
      清人刘熙载在《艺概》中概括说:“书,如

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

已。”
 
      书法有雅俗之说。黄宾虹也曾说“艺有百病,

常病皆可医,唯俗病难医”。书法如何达到雅的境

界?我以为无外乎三条途径:一曰做人,二曰读

书,三曰追摹古贤。
 
       所谓做人,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修身。所谓读

书,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可能有不

善书法的读书人,但决没有不读书的书法家。书法是一种以汉字为载体,以笔墨为手段,以性情

为灵魂的艺术形式。因其具有极强的民族性,所

以更注重传承。未有不临摹古人而成书法家的,

不古必不雅。也体现了一个的修养与层次。





 
    王筠句读:“采色详审得其宜谓之静”。审美

之“审”字的本义是——色彩思维,或视觉思维。因

此,“静”的原意不是安静,而是:色彩安排很合

理,很有章法。静的本意是不争,不争则能知足

常乐。不争意味着不贪求名利,顺守自然。
 
    “静”的引申义是指一种悠远的境界,宁静可以

致远,可以获得智慧灵感;一个静字,蕴含了古

人圆融通达的智慧,更让我们感念到传统文化的

博大精深。有哲人云:“有求皆苦,无欲则刚”,如

果能不争,心就能静,静是一种安详平和之态,

是一份怡然自得。所以古人赞赏:静居则安。这

大概也是养生学主张的观点。体现了人处世的一

种泰然心境。






 
    唐柳公权有“心正则笔正,乃可为法”之说。欧

阳修以为:“颜公书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其端

严尊重,人初见而畏之,然愈久而愈可爱也。其

见宝于世者有必多,然虽多而不厌也。”正,也是

现在所倡导的正能量,是中国书法的灵魂。学习

书法,当以陶冶性灵为宗旨、以正本清源为要

义,立正义、扬正气、弘正法、见正艺、行正

道。
 
 
也是书家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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