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研究】错别字、文学与书法
错别字、文学与书法
■何 斌
拜读宋世宽先生《不要夸大“文学”在书法中的作用》(刊于2017年9月20日第37期《书法报》第5版)一文,对作者所说的“关于文学与书法的关系,我断然不敢苟同错字不能获奖的观点”,颇觉“不敢苟同”,愿与作者进行探讨。
有否错别字,并不是一个文学素养问题,而是一个与书法直接相关的问题。从事文学者,并不能保证不写错别字,是否写错别字,并不能绝对地判断作者文学素养的高低。文学工作者并不一定是识字水平最高的群体,这一点恐怕大多数人会认同。是否写错别字却是一个与书法直接相关的问题。正确书写汉字是书法艺术本身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书法是一种以汉字为根基的独特艺术,这一点也是书法界的基本共识。就像一件音乐作品,在某个音符或曲调上出现不和谐断然不能成为好的音乐作品一样,一幅有错别字的书法作品也理所当然不能成为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作者在文章中也指出,“评价一件优秀的作品是要遵循它本身的艺术特性”,这一点没有错,但将“正确书写汉字”排除在书法艺术本身规律之外,就不妥当了。作者在文中还说,“书法是纯粹汉字书写的观点才是符合书法艺术的科学发展的”,既然书法是“纯粹的汉字书写”,岂能不要求正确地书写?这一点也与作者前述观点自相矛盾。
书法作品出现错别字,恰恰反映出书法人对书法艺术的态度乃至艺术价值追求存在问题。参加书法展赛,对书法人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重要的事情。如果在一重要的展赛活动中都出现错别字,窥斑知豹,可见此书者对书法艺术的态度与价值追求是有偏差的。诚如周国平先生所说:“一个够格的文化人,不论他是学者还是作家艺术家,他必定是出于自身生命的根本需要而非物质利益从事精神文化创造的。”正因如此,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对书法艺术应有敬畏之心,视艺术为生命,其外在表现,必定是对书法创作极端严肃认真、精益求精。否则,此类书者则很可能是将书法作为获取功名利禄手段的庸俗之辈,其书法作品的格调也高不到哪里去。从这一视角审视,一些展赛在评审中将有错别字的作品“一票否决”的做法也是无可非议的。
至于文学与书法的关系,“文学与书法有一定的关联”诚然不错,但两者的关系尚需进一步探讨。文学固然可以视作“提升书法家作品品位和内涵的催化剂”,但绝不是提升书法艺术水平的唯一途径。会文学者,书法不一定好;书法水平高者,也不见得文学水平一定会高。会写几首古体诗,会写几篇小说散文,其书法艺术水平一定就高?也不见得。文学也有雅俗、高下之分。至于一些其他领域的名家涉足书法,其书法作品价格奇高,这与书法艺术本身的水平高低是两码事,这是书以人贵,而不是人以书贵。在书法史上,也有一些文学水平一般,其书法成就卓然成家者。决定书法艺术高度的,乃至决定一切艺术高度的,除了掌握和熟练运用艺术的基本规律外,最终取决于艺术家对艺术价值追求的精神高度。一个孜孜矻矻、心无旁骛地追求书法艺术而不为世俗功利所诱惑的书法家,其书法艺术水平也完全可能达到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在此,我们不是要否定文学对书法的辅助性作用,而是强调对艺术本身的精神价值追求才是决定艺术高度的核心与本质。一个全身心投入书法艺术中,视书法为生命的书法家,必然会全面学习书法史、文字学等一切与书法本身相关的知识,以古鉴今,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固本开新,在书法这个博大精深的世界中精骛八极、游刃有余,直至独树一帜,卓然成家。值此之时,其艺术精神高度完全可能达到一般文学家也难以达到的高度。只是在当下物质与功利充斥的世俗社会,这样的艺术家已是凤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