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想离婚?你得会书法
当年的离婚证书,叫作《放妻书》,就是民间所谓的“休书”。
尽管唐朝女性地位不低,但在整体男尊女卑的语境下,婚姻是否存续多半还是男人主动,因此以《放妻书》居多。《放夫书》也有,可惜凤毛麟角,得谁家媳妇那几天正赶上武则天灵魂附体。
《放妻书》,这名字本身就带了感情色彩,可以理解为:凭此书,放妻子一条生路。
《放妻书》在当时不是闹着玩的,它是官方文件。
它是官方起草的文书,但当事人可以在书写中作个性化发挥。这是《放妻书》最让今人激动的地方:它不仅证明夫妻离婚的合法性,还夹叙夹议,讲述了夫妻二人“爱的进行式”!
比如有一篇经典的《放妻书》,大概是这样写的——
字字珠玑,句句出彩,通篇读下来,放佛欣赏一部爱情小电影:从新婚燕尔,温柔甜蜜,经历三年和美,三年结怨,到最后不得不分开,有全景,有特写,有描述,有评论……一桩小小的离婚事件,写得波澜壮阔,荡气回肠。
当然铺陈了半天,最精彩的地方是结尾处,这个男人希望前妻“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很多人被这段话感动:瞧瞧,人家唐朝男人对女人多温柔,多体贴!离婚了还送出如此美好的祝愿!
可是,我却不这样看。
在分手的时候,通常最洒脱的一方,都是找好了下家的。
送你一幅书法,找个好人就嫁了吧!
潜台词是:别特么再缠着我!
表面是祝福,本质是抛弃。
所以,被抛弃的那个女人,收到这幅书法时,第一反应大概是这样的——
呜……,我被那个书法家甩了!
别泄气,起码你还得了一幅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