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禅心】无意于佳乃佳耳
2016-06-16 11:13:13 来源: 谈书论画 点击:
书法与人心的关系,自汉代杨雄提出“书为心画”,到王羲之的“若不端严手指,无以表记心灵”,但那时的人们总爱将书法归结为一种由不可知的力量指使的活动,自七世纪禅僧们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以后,书法第一次与人的本心直接联系起来,无论作为一种表现还是作为一种启示,这一变化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在书法中提倡表“意”,这不是禅僧们的首创。但以禅宗的“意”来解释书法之意,则是他们的发明,这方面代表人物是五代和尚贯休。贯休诗、书、画皆精,书法尤推祟怀素的草书。在《禅月集》中有一首《观怀素草书歌》:……我恐山为墨兮磨海水,天为笔今书大地,乃能略展狂僧意。
贯休认为怀素书法的成功之处就在于“自展其意”,能一任意志的驱使,冲破天地间一切束缚,犹如天马行空。
很明显,这种以“意”为主的书论与禅宗“我心即佛”“以心传心”的宗旨是广致的。在禅僧们看来,心即佛,外在的万事万物不过是我心的外化罢了。书法这种借助线条高度抽象的艺术更是自我意志情感的表现。禅,本义是沉思,它要求人们切断感官对外界的联系,以排除来自外在和内在的干扰,使意识集中到一种单纯的、空明的“本心”状态。所以禅宗要求人们通过让“本心”的领悟归复到清净的佛性中,认为唯有禅境才是人生至境。
禅僧借助草书这种不著物象、纯粹人为的线条,不依傍一切自然物象的抽象的形象来参悟禅机,较之借助于其他艺术形式更为得心应手。因此、有不少的禅僧并不按照草书法。则书写而自创写法。正如高闲书《千字文》中所见到的那样,这些字,精通书法的人看来,几乎可以说是错字,但因禅僧草书意不仅。
仅在于草书,禅僧可朋《观梦龟草书》诗中说:“兴来乱抹亦成字,只恐张颠颠不知。”在他们看来,张旭的草书还处在“人为”阶段,还是作为一个技巧纯熟的书法家的的事,其终极的目的还是写字,而禅僧却已经超越了这一阶段,他们所追求的,是隐藏在草书书写中的直切本心的启示,其中寄托遥深之状,处在“人为”境界的书家是无法想见的。
禅僧们以禅意入于书法,是他们最初并未料到的事。自怀素时代起,僧人以草书作佛事,意在为自己取一种方便之门,然而,实际的结果却是,他们在草书创作中直指本心崇尚天性的作法,启发了北宋以后的文人书法家们在书法中注入更多禅意。宋人以“意”为主的崇尚,不仅旨在破唐之“法”,其中蕴含深奥的哲理和不尽余意,成为苏轼以禅论书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书法理论上,他最有名的主张即“意”: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频推求。(《石苍舒醉墨堂》)
苏轼认为,“意”即是“心’重视“心”的作用只要通“意”,就可以摒弃所有的法则。而书法的优劣,不是要对某家书法模拟得精到,而在于书法家能否“出新意”,从而表现出自己的主观情态。
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次韵子由论书》)“晓书”就是“通其意”,“通其意;是广种禅宗式的顿悟;经过这种沉思其想后的豁然开朗,就可以达到顿悟玄机的境界。“通其意则无适不可”,‘就可以自由无羁,“心忘其手手忘笔,笔自落纸非我使”,全凭下意识随手挥出。
“书初无意于佳乃佳耳”。
苏轼关心的始终是书法与个人心意之间的最大默契,而不是书法家对法的机械的遵从,这种“无意于佳”不是不要佳,而是这个佳不是刻意求出来的,是不能自已或不能不为之的情况下从本性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