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协主办|全国第三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一、举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中华艺术宫
协办单位:
1、组委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要求
(2)作品规格:每本册页不少于10页,最多不得超过20页。作品整体尺寸高不超过45cm,展开总长度不超过400cm。书体不限。
3、投稿数量
请投寄作品原件。总结往届册页展成功举办的经验,所有投稿作品均请自行装裱。
5、费用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150元(其中,10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5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5000元),并将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与作品一并邮寄。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150元退还作者。
(1)请在作品最后空白页处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是否退稿。所有投稿作品均请附释文。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3、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抽查工作采用计分制,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基础上,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经面试评委确定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的,取消本次入展资格;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中有抄袭他人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取消入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等处罚,其个人将列入展览必查对象并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面试具体情况将在中国书协网站予以公示。书写古代碑帖集字,及模仿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
展览拟定于2018年11月份在上海市举行,届时将展出26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全国第三届册页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将集结本次展览相关活动内容后出版。
六、作者待遇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的依据和参考。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10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及汇款地址
收件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869号刘海粟美术馆分馆(上海市普陀区美术馆)
电话:021-52110150 13761536571
手机:13761536571
邮编:200333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此处不收展览投稿作品),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邮箱:zgsxzhanlanbu@126.com。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请访问中国书法家协会(www.ccagov.com.cn)下载投稿登记表。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