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维钊先生为您解答:书法练习的有关条件!
古人学书所注意之运笔用墨、辨纸临摹以及选碑等事,应如何有助于初学?曰:
(一)执笔之前,须先选笔。选笔,我绝不主张专用羊毫。因毫有软硬,字有刚柔。篆隶柔中见刚,宜用羊毫;行书刚中见柔,宜用狼毫;正楷也刚也柔,用羊、用狼、用兼,俱无不可。此其大致也,但也不必拘泥,尽有善为变化者。篆隶须用羊毫,其原因为:羊毫软,伸缩性大,吸墨多,转笔处不致生硬无情(北齐隶书,即病生硬)。行草之须用狼毫(有时也可用兼毫),其原因为:狼毫硬,指挥容易;行草笔不滞留,软笔不易松动飞舞。
至于真书,则迟速适中,转侧方而不圆;可缓可速,提顿露而不泥。故可视所书之体,可用羊毫,可用狼毫,也可用兼毫;狼毫虽硬,正有若干碑版非硬笔不适耳(兼毫也有各种比例,所以适应性更大)。以软硬为调剂,而选笔之能事毕矣(主硬笔者,每以宋以前书家俱用硬笔为言,其失与专主羊毫者同一偏见)。
(二)选笔既定,次言执笔。执笔之法,古传“拔镫”,就各说推测,当为“笔管着中指、食指之尖,与大指相对撑住笔管,再将名指爪肉相接处贴笔管,小指贴名指”;似即为吾人今日通行之执笔方法,初无神秘传授之可言。所欲注意者,即执笔勿过高,过高则重心不稳;也勿过紧,过紧则转动勿灵。中楷以上,必须悬腕,腕不悬而着纸,则移动必不便,而写大字便成障碍了。至于“龙眼”、“凤眼”等等,也属无谓。我以为,执笔而能注意指实掌虚,五指如前所云云,其他可随各人已成之习惯,只要非有大荒谬,如斜放纸张、伏案施笔等弊,大致都可以就其所便。
既知执笔,当习运笔。当另为一文,以详究竟。
(三)再言用墨,也须先行选墨。墨自清季洋烟输入以来,墨肆每以之代本烟制墨,而其色泽逊本烟远甚,此不堪用者一。凝墨之胶,有轻重之不同,重胶色浊黏笔,此不堪用者二。新墨火气太甚,过陈又胶散色泥(可以重行用胶凝之),此不堪用者三。除此之外,其他皆可用。至乾嘉以来,带青光紫光之墨,在今日则为上选矣。
若平时练习,则也可暂用墨汁。
至于磨墨之法,则不必贪懒,不可性急,不可宿夜。急则有粒如细;宿夜则上薄下厚,形成沉淀,色不新鲜。我主张绝对不用宿墨。
篆、隶、楷三者,宜浓墨;行书可浓可淡,也可带枯。除行书外,俱应将墨吸饱,便从纸面透入纸背,至纸背全黑而后止。写成以后,看背面有否全透,可以自测用力之如何。若纸背全黑,精神易于焕发(凡屏联堂幅裱后之更见神彩者,即由墨色衬托得更明显之故)。此如染锦,若不渍透,则黑丝中尚有白缕,必须再渍(字不能再描),方见色泽。色泽好的,如纯黑之猫。畏寒煨灶,则毛色焦枯,黯而无光;若不煨灶,则黑如丝绒,精光四射。苏东坡谓“湛湛如小儿目睛”,即指此耳。
行草有用焦墨淡墨,能见笔尖来往转动之痕迹,其妙处则又在纯黑之外矣。
(四)纸有吸墨、不吸墨、半吸墨三种。不吸墨者,如有光、道林、云母、熟矾、蜡笺、金笺是也。好处能显墨色,能增光润;不好处滑笔太甚,不易苍老。吸墨者如元书、毛边、六吉、生宜是也。好处在墨透纸心,色久不变,写时吸笔,易见苍趣;不好处较难运笔,不易掌握运笔之速度。兼有两者之长的,则为煮硾笺,纸面光滑,纸质吸墨,故余最喜用之。半吸墨者,大都自己加工,各有经验,但用之于画多;用之于书,有时并不见佳。
平时练习,应选吸墨,如元书之类。吸墨多,则墨可全透纸心,便之底面纯黑,精神饱满,墨彩焕发。古人所谓“力透纸背”、“笔酣墨饱”,当即指此也。唯以其易于吸墨,故笔头着纸,稍有涩感,初学之人不易将笔指挥,不能得心应手,须要习之稍久,摸出纸之性格,熟能生巧,可以打破此一困难,再写不吸墨之纸,便觉从心所欲了。
(五)次述临摹。摹者,以透明之纸覆于范本之上而影写之谓;临者,对范本拟其用笔、结构、神情而仿写之谓。初学宜摹,以熟笔势;稍迸宜临,以便脱样;最后宜背。背者,将帖看熟,不对帖而自写,就如背书,而一切仍须合乎原帖之谓。三者循序而进,初学之能事毕矣。我辈作书,应求从临摹而渐人蜕化,以达到最后之创造。然登高自卑,非经临摹阶段不能创造;临摹对于范本,最要在取其意,兼得其形,撷其精,酌存其貌,庶可自成一家,不为古人所囿。
而字之间架与墨之光润,则也必特加注意。盖墨之光润如人之精神,精神饱满,则容光焕发(见前述)。而字之间架,则如人之骨相,务须长短相称,骨肉调匀,左右整齐,前后舒泰;反之,若头大身细,肩歪背曲,手断脚跷,即不致如病人扶床,支撑失据,也必如醉人坐立,不翻自倒,聚跛癃残疾于一堂,能不令人对之作呕?
至于古人之笔法、风格、韵味,每可于碑帖、墨迹见之,千变万化,颇涉微妙,惟有从范本临摹,才能助学者自以意会,默探冥求,不烦缕举而胜于缕举实多。此艺术恒有之境界,学者所不可不知也。或者以为碑帖损蚀,不易如墨迹之能审辨,此仅为初学言之。如已有基础,则在此模糊之处,正有发挥想像之余地。想像力强者,不但于模糊不生障碍,且可因之而以自己之理解凝成新的有创造性的风格,则此模糊反成优点。正如薄雾笼晴,楼台山水,可由种种想像而使艺术家为之起无穷之幻觉。此则临摹之最高境界,所谓由古人而出,进成自己之推陈出新也。
(六)书体的大别,通常有真、草、隶、篆四种。就其结体、用笔、神态言,也确乎有不同之处,虽书法名家,未必能兼擅其四。所以欲求范本,必须于此四者中求之,而能长其二三,极不易得,故首宜专精其一。真即正楷,字体方正,习之最难。草与行书,可合并讨论。隶与八分,则同一规律,可视同一类。篆则包括甲骨、钟鼎、籀篆等。本文便初学,又非历史性质,故不重流派正变之叙述,如颜鲁公之出于汉隶,赵孟頫之出于二王等等。
在上述四节中,皆有客观标准可言,惟此节选碑则不如此。往日青年习字,教师每以欧书为介;嗣后风气改变,又每以颜、柳为介。此皆非善于指导者。盖字体多端,好尚各异,甲所喜者,乙未必喜;甲所宜者,乙未必宜。应各从学者之所好,而不必指定欧阳询、颜鲁公、赵孟頫为其心仪之对象,强人以性之所不近。故最理想之指导,莫若令学者各就其个性,而先写儿页心中所欲写之样张,然后就其用笔,揣摩其心理(书法原可视为各人心理状态之表现于线条上的一种描绘),而选择其相适合之碑帖,使之临摹,则不但习者心中与之相契,成效上也必能事半而功倍,即所谓因材施教是也。
执是以推,故我于选碑之后,即将各家分类详述。希望学者各就一己之所喜,择一临摹,而不欲为硬性之规定。但选择之初,心志未坚,试写未足,每易见异思迁,则又须容许为几次之改选。此正如选择配偶,未必能一见即定也。
陆维钊先生
注解:陆维钊1925年曾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王国维先生助教,后任教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浙江大学和杭州大学,潜心中国文学研究,尤于汉魏六朝文学及清词有专攻。独创的“陆维钊体”,在书法界独树一帜,蜚声海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