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届行书作品展征稿启事(已截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文体厅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中国书协行书委员会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海南祥云雨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行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要求
(1)字体要求:作品应为行书字体书写,原则上不掺杂其他字体。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3)作品规格:
投寄作品原件,竖式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 cm,宽度不超过97 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本着对每位作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因评审工作环节多,作品经历拆封、登记及评审中多次悬挂、摆放的过程,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请投稿作者理解。作者一经投稿,视同认可本条约定。
5、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是否退稿。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行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行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非宣纸类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行书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11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计分制,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及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并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及学术内涵。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装饰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8年2月份在三亚市举行,届时将展出3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并出版《全国第二届行书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的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10月3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行书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中路96号奥林匹克花园小四楼办公室
收件人:钟姗姗
电话:18889679993,0898-68964989
收款人:黄玉萍
手机:13006099669
电话:0898-68950493-8007
九、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此处不收展览投稿作品),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邮箱:zgsxzhanlanbu@126.com。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