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育重在“育”
教育是什么?教与育的有机结合。但在今天一般人眼中,其实“教育”只剩下了“教”,没有了“育”。像我们平时所说的,孕育、哺育、养育等等,都跟我们的个体生命有关。傅国涌在《民国教育的花开花落》一文中认为,“教育”从来都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生命展开的过程,就像一棵树,从一粒种子到参天大树,这是一个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如果我们只看到了结果,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
书法教育应该贯穿于人的一生,正如古人所谓的“人书俱老”。也正因为如此,书法上的成功比任何一个专业都来得缓慢。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从事书法教育这件事情,不是为了培养几个书法家,而是在于在书法技法传授的过程中使受教育者得到文化的熏陶以及精神品格的塑造,从而成为一个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人。正是这种慢,表达了对教育过程的肯定,对个体生命的尊重。但是,在我们现今的教育中,这种生命化的教育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我们最为看重的还是科学教育。科学教育本从西方而来,我们再根据自己意识形态需要加以改造,便形成了我们当今的科学教育。这是一种快餐化的教育,因为科学是讲究效率,它更多注重物质层面,而人文则是讲究生命的、讲究审美的,更多注重精神层面。我们认为,书法教育的本质应该是人文教育,其次才是科学教育。教的是一种技术,育的是一种精神、一种传统。谈到书法教育,与书法有关的技能与人文方面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书法教育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并不等同于培养了几个一流的书法家,那太简单化、太功利化。书法教育的成功在于“育”,是在书法技法的教授过程中,使得受教育者的人文素质得到了提高、见识得以宽阔、兴趣得以培养、内心精神世界得以提升,从而为这个社会培养了合格的公民。
现今的艺术教育绝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所认为的仅限于艺术技法的教育,他应该是一个开发智慧的复杂系统工程。对于书法艺术教育而言,我们不能仅凭一点技法的传授来提高国人的艺术素养,还应当熟悉中外艺术发展的历史,又离不开美学、艺术社会学、艺术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和素养的参与,最终具有欣赏艺术的品味和评价艺术的洞见之能力。
当然,真正的书法艺术教育家一定是具有匠人一般的熟练的艺术技巧,又具有浓烈的个人艺术教育理念的人,他是艺术家和教育家的合二为一,注重的是“育”而不仅仅是“教”。一个一流的艺术教育家一定是一流的艺术家与教育家的合二为一,但反过来并不如此,一个一流的艺术家并不一定是一流的教育家。
一个真正的艺术教育家的才能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或者说具有哪些方面的素质呢?我觉得以下三个方面缺一不可:一是对传统文化的强烈认同感;一是对艺术形式的敏感分析能力;最后要具有审美的心胸。
这些便成为了书法教育的全部内容。诚如爱因斯坦所说,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专业教育可以让人成为有用的机器,但不能成为和谐、发展的人。书法专业知识的教育同样如此。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通过这种详细的技法教育,从而告诉他们如何欣赏。也就是说,书法艺术的教育是以美育为出发点的,以人的全面成长为目的。这就落到了最后一个方面,书法教育工作者要具有审美的心胸。
如果我们能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之中,不时地得到上述类似的审美体验,这也许是书法教育的“教”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这种美学上的体验也许会伴随我们终生。
(作者为广州美术学院书法研究所研究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