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倪元璐杯”全国行草书大赛征稿启事

2023-05-29 12:50:06 来源: 点击:
        倪元璐(1593-1644),浙江上虞(现绍兴市上虞区)人,明末著名书法家,以雄深高浑、灵秀神妙的风格享誉墨林。今年恰逢倪元璐诞辰430周年,为深入挖掘名人资源,加强保护和活化利用,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胜势,培育和打造富有全国影响、上虞特色的书法活动品牌,更好地擦亮“诗画曹娥江”金名片,助力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高水平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全面建设上虞朝气蓬勃、近悦远来的“青春之城”,决定举办首届“倪元璐杯”全国行草书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
绍兴市上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绍兴市上虞区文广旅游局
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绍兴市上虞区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倪元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
 
三、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倪元璐诗词或历代吟咏上虞的诗篇。提倡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附参考内容二维码)
2、创作要求
        书法作品:书法作品需行书、草书书体,一律为竖式,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0cm),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长、宽不超过40厘米;手卷高不超过40厘米、长度不超过200厘米。不接收在纸、绢之外的其它硬质材料上创作的作品。 
        书法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需附释文,请在信封上注明“首届倪元璐杯全国行草书大赛”字样,并标注“行书”或“草书”。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费。因征稿工作人力有限,所有来稿均不退稿。获奖入展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归承办方所有。
四、评选与待遇
1、作品征集后,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评选入展作品总数约300件,入选作品若干件,从中评出优秀作品15 件、优秀作品提名15件。
2、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取消入展、优秀评选资格,代笔者还将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3、入展作品由主办方收藏,并发放稿酬。优秀作品稿酬10000元/件,优秀作品提名稿酬5000元/件,入展作品稿酬1000元/件,所有稿酬均为税后。
4、浙江省的入展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条件,入选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5、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稿酬等。
6、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1册,颁发获奖、入展、入选证书。
7、初定于2023年12月举办“倪元璐杯”全国行草书大赛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五、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青少年妇幼活动中心
联系电话:15267559080
收件人:俞楠
 
七、有关事项
1.本展征稿启事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活动进程公布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平台。
3.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4.凡投稿者视为已经确认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5.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八、书写内容参考资料

 
 

首届“倪元璐杯”全国行草书大赛组委会
2023年5月8日

“倪元璐杯·明清浙江书法”全国学术研讨会征稿启事


        为深化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区域文化和明清书学研究,在举办“首届‘倪元璐杯’全国行草书作品大展”的同时,特举办“倪元璐杯·明清浙江书法”全国学术研讨会。专此,面向全国书法理论学者、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公开征稿。
倪元璐(1593—1644),浙江上虞(现绍兴市上虞区)人。明末著名文人、官员、书法家,尚节概、崇学问、重品格。作为晚明时期的著名书法家,与王铎、黄道周同年进士、相约攻书,并誉“三株树”;艺术史以擅长行草、风标独异的张瑞图、黄道周、倪元璐、王铎、傅山并称“晚明(书法)五大家”。沙孟海先生《近三百年的书学》认为,倪元璐是“于二王以外另辟一条路径”的帖学代表人物之一。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研讨会主题:明清浙江书法
【附】参考选题指南(如下):
(1)倪元璐书法研究
(2)17-18世纪的明清浙江籍书法家研究
(3)17-18世纪的书法家在浙江的活动
(4)17-18世纪的书法作品中的浙江因素
(5)明清时期的浙江刻帖
(6)明清时期浙江以外刻帖中的浙江因素
(7)新近获见的明清浙江碑志书迹
(8)明清行草书法风尚与浙江籍书法家的关系
(9)其他(与征稿主题相关的选题)
 
四、征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18岁以上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从事书法理论研究与创作的专家、学者、书法爱好者。
 
五、论文要求
1、围绕征稿主题,恪守学术道德,执行学术规范。宜言之有物,论之有据,证之有图,结论鲜明正确。应征稿件须未经正式公开发表。
2、字数及文本格式。单篇论文字数以5000-12000字(含注释)为宜,使用规范、标准的现行汉字。正文前附内容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3-6个);注释方式一律采用尾注,并请统一按以下规格执行:
(1)引用著作:作者,图书名(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卷(或章节),页码。
(2)引用论文:作者,文章名(篇名),期刊名(期数,出版时间),页码。
(3)引用图版:图版名(作品名),图版出处(收藏单位或书刊名),拍摄时间(或页码),所附图版(jpg格式)务必在300万像素以上。
 
六、投稿注意事项
1、每篇应征论文,均需投寄纸质稿和电子文档各1份。同时,请在稿末写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截稿日期:2023年8月31日(以投寄日期为准)。
3、收稿地址:电子文档投稿邮箱E-mail:122210330@qq.com
纸质稿件,请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杭州市拱墅区建德路9号浙江省书协,收稿人:姚琳,联系电话:0571-87020393
 
七、评选及待遇
1、由组委会邀请国内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应征来稿进行评选;评出入选论文30篇左右,由浙江省书法家协会颁发入选证书;凡在浙江工作或生活的入选作者,具备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的入会条件。
2、入选论文由会议主办方按有关规定支付稿酬,邀请入选论文作者参加研讨会学术交流。会议期间食宿由主办方作统一安排,与会作者的往返交通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届时另行通知)。
3、入选论文将结集出版,并由主办方向入选作者赠送论文集样书2册,但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八、其他事项
1、应征稿件如涉及版权纠纷,投稿人自负其责,与主办方无关。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