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届“清远米芾杯”全国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2020-10-27 21:07:59 来源: 点击:
北宋苏、黄、米、蔡四大书法家之米芾曾流官清远英德浛洸,在岭南,特别在清远留下了不朽的文化。为弘扬米芾书法艺术,挖掘和吸引更多书法人才,推动广东省书法创作和书法艺术繁荣,2018年、2019年,清远市成功举办了两届“清远米芾杯”全国书法大展,受到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大力支持,在广东省以至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广东省书法家协会、清远市相关单位拟于2021年1月份继续举办第三届“清远米芾杯”全国书法大展。现面向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广泛征稿,并将大展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组织单位
本次大展由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指导,广东省书法家协会、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市书法家协会等单位主承办。
二、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
成立第三届“清远米芾杯”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并由主办方聘请专家组成立评审委员会。组委会、评审委员会以及获奖、入展名单将在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日报、无线清远、清远市书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布。
三、展出规模
本次大展评选出入选作品100件(不含评委、特邀作品),其中特等奖作品3件、优秀奖作品7件,入展奖作品90件。
四、作者待遇
1.奖励特等奖10000元/件、优秀奖5000元/件、入展奖500元/件。以上奖金包含个人所得税,税费由主办方代缴。
2.凡入选作者在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时具备一次资格。
3.颁发相应特等奖、优秀奖、入展奖作品证书,并各获赠5本、2本、1本作品集。
五、征稿事宜
1、征稿对象:18岁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2、征稿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0年12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3、内容、形式和规格:历代先贤在清远留下的诗词歌赋,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180cm*97cm,条屏不超过四屏,不要装裱。
4、投稿、退稿具体要求
(1)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只可一次投稿,投稿时禁止化名。为保证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投寄。
(2)参赛稿件免参评费。如要退稿则每件作品交退稿费30元、保险费30元,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收款人(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退稿费和保险费的作品不予退稿。
(3)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篆刻投稿4-8方,附2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竖幅宣纸上。篆刻获优秀作品、入展作品的作者在接到通知后需寄原刊印石一方,供主办方收藏;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5)投稿时请填写《第三届“清远米芾杯”全国书法大展投稿登记表》电子版和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书法思考微信公众号、无线清远app、清远市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版登记表发送到电子邮箱1263009897@qq.com,纸质版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即退稿费、保险费)复印件及其它相关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如不按要求投寄,作品不予受理。
5、收稿、汇款:汇款必须通过邮政汇款,其他一律不接受。收稿、汇款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路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米芾杯”组委会收。邮编:511500,联系人:罗鼎,联系电话:13413538518,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非工作日请勿扰。
六、展览时间、地点
拟于2021年1月26日在清远市举行第三届“清远米芾杯”全国书法大展开幕式,具体时间、地点留意主办方通知。
七、相关权责
1、本次征集的作品只限原创作品,严禁代笔。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入选资格并通报给作者所属书协,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推荐、刊发、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不另付报酬。
3、凡投稿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启事中的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第三届“清远米芾杯”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
第三届“清远米芾杯”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