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诠:艺术的个性与风格
2019-12-11 16:40:17 来源:陕西省书法院 点击:
于明诠,1963年生,本名于明泉,别署于是乎等。中国书协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研究员,山东书协副主席,沧浪书社社员。现为山东艺术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工作室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
个性与风格
文/于明诠
何为个性
如果泯灭个性,那就根本谈不上艺术创作。没有个性的艺术家,称不上是真正的艺术家。艺术家的创作能否得到承认,应该说,个性风格是否明显是一个基本的标志。
问题在于什么是个性?个性怎样才能成为一种风格?如何来养护和完善自己的个性风格?历史发展到今天,的确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弘扬个性的最好的时代,然而,个性的弘扬,并不是由着作者的心性信马由缰,倘若是这样,艺术创作无疑会成为耍泼撒野。这种个性即使有一种“刺激性”,令人一时间耳目一新,但仅仅靠这种“刺激性”,又岂能长久?而另一方面,个性也不是指作者以聪明和机智“修饰”、“制作”出来的,那样的结果必然会造成“情绪上没内容”。
在今天的书法展览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两类作品:要么精心制作出一件“伪古典”之作,尽管笔墨技巧无可挑剔,却不能以作品的情绪感动人;要么就是扭曲变形,撒野耍泼,表现出十足的粗野和没教养。每每展览过后,种种议论,或恨铁不成钢地扼腕惋惜,或不堪忍受粗俗与失望而痛心疾首,其情其理不难令人理解。问题在于,这一切都能用“浮躁”二字说明么?大家绞尽脑汁,使尽浑身解数去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的个性,难道错了吗?
如果把个性风格比作一棵出类拔萃的大树,它必须经过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浇水施肥是必须的,精心修剪呵护也是必需的。也就是说,个性需要养护、提升,需要用书法艺术传统这把剪刀不断地修剪,才能成为有风格的大树,个性特点,仅仅是形成艺术风格的胚胎而已。从另一个方面说,在所有的艺术门类中,书法创作过程的表面简单化,造成书法家队伍最为庞杂混乱,其中不少人始终所做的努力仅仅是写字,而从未摸到书法艺术的边儿,眼下许许多多的进修班、培训班、函授班,似乎是在批量地“生产”书法艺术人才,实际结果如何只有天知道。我无意诋毁这些讲经布道者的良好愿望,只是想说破一句常理,在艺术创作中,技巧技法是可以讲授的,而艺术的品性风格则只能由其作者凭借自己的心性去参悟、顿化。好比大学中文系,可以教学生写信、写调查报告、写各种公文,但无法教会大家写诗、写小说。
个性、风格的形成与构建,应是书法家的有意追求,但不能仅靠作者的精心制作或刻意求变去完成。有位老先生说:“世上的事情可分为三类,一是靠一双巧手来做的,这是工匠;二是由手脑(智慧)共同去做的,那是技术和学问;只有用手、脑、心三者共同去做的才是艺术。”脑可以理解为智慧,心则是指心性、心志、情性、血性、修养等,即艺术家的本心。倘若这点“灵犀”不够,光靠手、脑,光靠勤奋和聪明是不行的。靠这两点,搞出一幅说得过去的“作品”,甚至“获奖作品”也许是能够做到的。但是拥有一件或数件这样的“作品”,并不就是一位合格的书法艺术家,这之间还有一个本质的区别。文学创作可以凭一部代表作品流传后世,但书法家必须靠长期的艺术锤炼,形成体现自己风格追求的一系列作品、一个作品系列,还能算得上成功者。正因为如此,不少读者对中国书协关于入选一两次大展就成为会员的规定深感忧虑。
如何确定和完善风格
为什么必须靠毕生的艺术实践才能最后确定和完善自己的艺术风格呢?根本一点就是书法创作不是简单地“制作”一两件作品,而是要求作者不断的在实践中把情感、修养、品性逐渐物化到自己笔下,在点画、笔法、结体、章法的各个方面,形成一种完全属于自己的,异于他人的艺术符号、艺术语言。这种风格雏形的确立是书法家潜心学习古人和大量借鉴今人的结果,是书法家的勤奋智慧,并熔铸了自己心性的结晶,表明作者的艺术观念的基本成熟。艺术个性风格基本形成之后,书法家可以有意无意地将创作纳入到属于自己的风格体系中,从此开始个人风格的提升与完善的过程。显然,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乃至毕生的过程。
如果说由个性的萌发到提升为一种艺术风格雏形,是书法创作的第一步的话,那么,由风格的初步确立到最后的完善成熟,则是第二步。作为一位书法作者,完成第一步已很不容易,谁做到了,已经差不多就算得上是一位书法家了。而要走完第二步就显得太难了,真正走到最后,使自己的艺术风格臻于完善之境者,是稀少如凤毛麟角的。
若对近几年来各类全国展览的作者进行以下量的分析的话,大致是这样:一多半的作者尚未达到第一步,这些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有的作品表现得没有起码的个性,或依傍古人,或比附今人,尚处在临摹创作阶段。其二,有的作品虽有较为明显的个性特点,但较为浅白,一眼便让人看穿,是硬装、硬做出来的,而且是言不由衷,若连续参加展览,他们的作品风貌往往变化较大,今日像张三,明日像李四,缺乏基本的统一性。细究他们的创作心态,或如赌博押宝,或期盼盲目地“撞大运”。总之,表现出一种不清醒、不自信。
一少半作者已经完成了第一步,正在第二步上努力着。然而这一部分作者中,已有相当多的人表现出了力不从心,其表现是:
大喜过望,盲目自信
由于基本功不扎实又不主动地“补课”,虽具有了有别于他人的外形,却缺乏必要的内涵,线条点画空空荡荡、一览无遗,甚至个别者只能靠耍泼撒野吓唬人、愚弄人,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重复自我,一劳永逸
这部分作者应分为三部分:
1. 对艺术创作缺乏足够的虔诚和应有的热情,自我满足导致艺术实践的过早“结壳”,他们的作品尽管频频亮相,作品风格完全保持着高度的统一性,但其艺术生命已经终结,容易让人想起臧克家的一句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2. 虽然基本功扎实,创作的态度也十分认真,但由于缺乏足够的艺术才情,学养又不足,不敢轻易否定自己的现有样式,只得小心翼翼地不断重复下去。正如一位理论家所言“热情消失之后,只剩下机械的挥写”,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江郎才尽,每况愈下。
3. 这是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学者型书家的存在,他们专心于学问修养,在书法创作中从来不喜张扬变形,而是真正做到了“无意于佳乃佳”,由于他们特殊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即使重复自我,人们仍然认可,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一劳永逸”,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气息典雅、中和雍容、书卷气十足,正所谓“不激不厉,风规自远”。古代如苏东坡、董其昌,现当代如沈尹默,启功等。但“学者型”书家只是表明他们与其他书家相比,有不同的知识结构和修为特点,首先他们是书法家,否则学问再大也无济于事。
毁我塑我,功过参半
这部分书法家在个性风格初步形成之后,不是满足于现状而是大胆前行,他们多是一些“才子型”书家,既有艺术家的才情,又肯做扎实的临摹功课,加上较好的运气,使他们在找到和构建自己的创作风格时显得比一般书法家容易得多。如果他们不被过早到来的鲜花和掌声冲昏头脑,如果他们从此脚踏实地地从学养上、心性上陶铸、完善自己,应该是大有希望的。但走向最后的成功之路却充满着悲壮和艰辛,不得不指出,他们当中的书家,或由于有胆无识,缺乏学养上的滋养;或由于性情轻狂、过度自信,甚至由于天不假年,也许会倒在探索途中。除去以上所列举的种种类型,诸多方面都具备,且一直保持清醒冷静的探索者,不是没有,而是实在不多,也不可能太多。像林散之、赵冷月等先生衰年变法,孜孜以求,最终使自己的书法艺术达到炉火纯青的化境,实在应该令后辈景仰。
由此可见,风格的确立,是书法家创作道路上的一个十字路口,许多书法家往往认为,找到并确立自己的作品风格,就已经大功告成,这实在是导致书法家自我膨胀,自我毁灭的一个认识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