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篆刻艺术大展延期公告

2019-07-31 14:30:00 来源: 点击:

 

第十一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篆刻艺术大展
征稿公告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书法报社、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承办单位:
书法艺术网、观音山书画院

二、征稿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1. 以佛教特别是观音文化相关主题,鼓励以《金刚经》《心经》等为代表的佛教经文内容进行创作,兼及积极旷达、健康和谐的人生格言或古今诗词歌赋、楹联等。
2. 书法征稿作品书体、数量、形式不限,尺幅提倡4尺以内,要求不超过6尺,草书、篆书须附释文,鼓励投稿作者以不同书体参赛,作品数量超过一幅以上建议包含佛经内容;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2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获奖者寄篆刻原石1方,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3. 投稿作品请勿托裱,采用不超过A4尺寸纸张随作品一起提交投稿作者信息(打印、手写均可),或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以正楷依次清晰书写作者信息,包括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等(钢笔、圆珠笔、水性笔等影响作品装裱的不参评)。信封左下角注明“第十一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篆刻艺术大展”字样。
4. 来稿请妥善封装,以免邮寄途中破损。
5. 免收报名、评审、出版等一切费用。

五、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 奖项设置(含税)
“观音山杯”大奖1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奖杯并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佳作奖20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优秀奖80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网络人气奖1名,奖人民币1万元。
同一作者不同书体可重复获奖,重复获奖不减少其他作者获奖名额。
2. 获奖作者受邀参加首届“观音山书法艺术节”,出席第十一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篆刻艺术大展颁奖仪式,组委会承担交通、食宿及活动费用。
3. 评选获奖和入展作品共计400件左右,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获奖入展证书,赠送本届大赛作品集一本。
4. 获奖作品将在《书法报》上选发,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及作品将在书法艺术网全面推介。

六、作品评审
1. 由组委会邀请书法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进行评审,将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
2. 本届大赛征稿截止后,设立网络投票。所有参赛作品将在书法艺术网及手机客户端展示,供投稿作者查询。所有参赛作品经过初选后在网上自由投票,投票经组委会审核后,票选前50名的作品为网络入展作品,票数最高的作品将获得网络人气奖。网络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审分开独立进行。
3. 评审结果预计于2019年9月在《书法报》和书法艺术网等媒体公布。
4. 在票选开始前由组委会出台网络投票办法。

七、投稿通联(两地收稿)
1. 收稿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观音山公园 “观音山杯”书法篆刻艺术大展组委会
联系人:邓丽婵
邮  编:523635
电  话:0769-87181992/87700662 
传  真:0769—87708666   
2. 收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5号骏业财富中心A座5楼 书法艺术网
联系人:郭子涵   
邮  编:430077
电  话:027-59106070
3. 投稿微信联络:可通过书法艺术网旗下 “鹅毛肆”(18571586070)微信平台,查询投稿信息及咨询投稿要求。
 


八、其他事项
1.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 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3.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本公告各项规定;
4. 本公告解释权归第十一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篆刻艺术大展组委会。




第十一届 “观音山杯”
全国书法篆刻艺术大展组委会

 
第十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精彩回顾


开幕式、颁奖礼
 

论坛现场


作品点评现场


作品点评现场


现场书法大赛


展览现场


嘉宾合影留念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