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吴昌硕国际艺术奖”征稿启事
2019-01-18 16:36:15 来源: 点击:
吴昌硕(1844.8.1—1927.11.29),浙江湖州安吉人,是中国近、现代书画艺术发展过渡时期的关键人物,“诗、书、画、印”四绝的一代宗师,西泠印社首任社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湖州市人民政府
西泠印社
支持单位:
新华书画院
承办单位:
安吉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首届“吴昌硕国际艺术奖”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艺术奖具体事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海内外书法、国画、篆刻、诗文爱好者均可投稿。征稿作品分为书法、国画、篆刻、诗文四个类别。
2、作品要求:
详细要求请参考2019年1月12日《美术报》官微。
四、作品评审
1、由西泠印社聘请国内专家组成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评审工作初步定于2019年5月在安吉县举行。
3、评审获奖及入展作品将编印出版《吴昌硕国际艺术奖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作品集一册。
2、奖项及奖金设置:
(1)吴昌硕国际艺术奖单项奖:按书法、国画、篆刻、诗文四个类别,分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2万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2)吴昌硕国际艺术奖入展作品:按书法、国画、篆刻、诗文征集作品的一定比例设定入展作品数量,每件收藏费2000元(税前)。
3、吴昌硕国际艺术奖获奖等次可作为申请加入西泠印社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入展作者收藏费、获奖及入展证书由承办单位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内发放。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4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吴昌硕国际艺术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安吉大道2号吴昌硕纪念馆“吴昌硕国际艺术奖”征稿办公室
邮政编码:313300
收件和收款联系人:蒋宝佳
电话:0572-5026877
电子邮箱:ajwcsjng@163.com
八、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组委会。
“吴昌硕国际艺术奖”组委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