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书法艺术之“气”?
气的思想对书法观念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元气”学说认为天地万物的本原是气,它构成了人与万物的生命,自然也构成了书法艺术的生命。
二、“一气”理论认为,万物以气为中介联结成为一个整体,这就影响到书法中生命整体性的观念。
三、“阴阳二气”相摩相荡的思想,对于书法形式感的创造有着深刻的启迪。
四、气论哲学中的“血气”、“精气”、“神气”等理论,对于书法中的生命感的追求有直接的影响。
五、“养气”的思想,对书法中独特的生命颐养理论、书法家培植心胸和完善人格的理论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因篇幅关系,本文只对前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元气淋漓:书法的宇宙感
杜甫有一句题画诗云:“元气淋漓障犹湿。”其实,“元气淋漓”也是书法家追求的至高境界。书法中以表现宇宙节奏和生命精神为根本目的的艺术观念,就是在元气论哲学的基础上产生的。
生命是由“气”决定的,世界万物皆由一团元气构成,这种思想,对书法的发展影响至深。书法以表现宇宙大化的活泼流行为根本,书法家以湿笔濡染,去摹仿天地混沌、迷离朦胧的根源之气,并不是要刻画出某一个固定的形象,而是着重表现出虚空流荡的节奏和氤氲气化的境界,而对于鉴赏者而言,扑面而来就是一个“气”字。魏晋时期,刚刚获得审美自觉的书法,接受了气化的自然观和宇宙观。人在这时发现了自我,发现了自然、主体和艺术的沟通。书法中所引起的人们对自然物象的审美,也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于是,以自然物象来形容书法的美感,就充斥于当时的书法理论之中。但自然万物均源自混元一气,书法从根源上说,还是要写出宇宙根源之气。
三国时期书法家钟繇有两句话,一为“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一为“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这两句话非常重要,它们触及到了书法在笔法中追摹宇宙元气流行变化的核心。钟繇是一个深明玄学的人,他以“天”和“地”来说“用笔”和“流美”,显示了从《周易》以来自然元气化生万物思想的影响。钟繇将这一思想导入书法之中,认为用笔的神妙莫测,隐蔽难形,就像清气上腾、尘埃飞扬之难言;而玄妙的用笔一旦流注于笔墨,则形成了笔迹,书法的美感遂形于目前,就像浊气下凝、聚为大地万物一样。书法的美,是一种动感的美,它是随着笔墨的运动而成。书法家以一画之笔迹,界破虚空,凿破鸿蒙,所以,书法家就是要吮吸造化的元气,发为生机流荡的生命形式。
传为王羲之作的《记白云先生书诀》中说:“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混元”是天地形成之初的原始状态,是宇宙之初元气未分的状态。中国哲学家认为,开天辟地之前,世界是处于一种元气混沌未分的状态。书法虽然是一艺之成,却要和宇宙万物的本原相通。通在哪里?因为元气未分,所以是一个整体;因为原始混沌,所以还没有秩序。世界大概就是从元气混沌向理性和秩序不断演变的。书法要追根溯源,那么,秩序的美、理性的美、分割的美、排列的美,都不是书法家追求的最高境界。这就是后来傅山所批评的“俗字全用人力摆列,而天机自然之妙竟以安顿失之。”书法家要回归到那种美丽的无秩序之中去,那里有浑整的生命存在。因为秩序的美是人为的美,元气淋漓的混沌之美才是天然的美,是大美。
有很多书法理论家都喜欢称书法为“书道”(比如卫夫人、虞世南、张怀瓘、郑杓、董其昌等)。书道就是要以书达道,以书体道。“道”,是混沌未分之元气,就是“同混元之理”。这一思想,被后来很多书法理论家所继承。他们或言“自然”,或言“道”,或言“天机”,或言“造化”,但都与“元气”异名而同质,都触及到世界的本体和书法艺术的根源,是气的宇宙论思想在书法领域里的落实,或者说,是书法的“形上学”。
书法本来不过是墨涂的痕迹,但我们却把墨涂的痕迹看作是有生气、有性格的东西。气是人自身生理和精神所形成的综合的、整体的生命力,把这种生命力灌注到点画中去,并与宇宙永恒运动的生命精神相同构,才是书法创作最后的目的。我们反复练字,就是练习并养成把自我生命力融入点画的能力。中国书法强调要“活”,要有活趣,因为中国人是用变动的眼光来看世界的。而书法,就是要去把握和体现这个变动不拘的世界的风神。索靖《草书势》说:“婉若银钩,飘若惊鸾。”孙过庭《书谱》说:“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姿。”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说:“右军如龙,北海如象。”这些都是描述一种活泼泼的趣味。
中国哲学通过天人合气的学说,将天和人统摄为一体,而面对这一气流行,元气淋漓的世界,书法家以其最敏感跃动的心灵,感受着气化流行的一开一阖,一聚一散,并化约为内心意绪的流淌,流泄出天地间最美的线条来。中国书法对自然之象的表达,意义就在这里。纸上的墨迹是静止的,书写的文字是抽象的,但是人们却能真切地感受到世界的生香活态,感受到生命的动静得宜。这是因为书法家是以表现活的世界、动的世界为不刊之教,而这个“活”和“动”的源头活水,就在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