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当簪子, 古人的时尚有点酷酷的

2019-12-27 14:02:08 来源:网络 点击:

        看过很多古装剧,剧中男人们的发髻或发冠上都簪着金的、银的、玉的、骨等材质的发簪,簪头式样更是繁复多样。有谁见过把一支毛笔簪在头上的吗?没见过吧。事实上,从先秦开始,毛笔簪发就成为文人们的一种时尚了。仔细想想,发冠上簪支毛笔其实也——不难看,还倒别有一番风情。
 

 
        毛笔当簪子,有点酷酷的。
 
        毛笔簪发,于秦汉时代的文人们而言,就像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会把一支钢笔插在上衣口袋里一样,那个年代胸前插支钢笔也是一种时尚,代表着有文化。
 
        不过,毛笔和簪子终是有别,古人为何要把毛笔簪在头上呢?
 
        这就要先看看秦汉时候毛笔的样子了:一尺的长度,挺直光滑粗细合宜的笔杆,杆头削得尖尖的,这和我们在古装剧中看到的男人们头上的玉制金制发簪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要说区别,无非是毛笔做发簪,簪头是一撮毛而已。特别注明一下,汉代时的一尺相当于现在的23.5厘米。
 
        尽管说汉代的毛笔和簪子没有多大区别,但毛笔终究是毛笔,不是簪子。为啥古人还要用毛笔当簪子?
 
        说白了,古人也和我们现代人一样,懒得很。以笔簪发,无非就是偷个懒图个方便罢了。
 
        当然,这样的说法绝非空穴来风,是有史料记载的,无论是《史记·滑稽列传》的“西门豹簪笔磬折”,还是唐朝李峤《皇帝上礼抚事述怀》“小臣滥簪笔,无以颂唐风”,都是说古时候皇帝身边掌管起居的近臣,须随时记下皇帝的言行,所以插笔在头上是准备记事。后来,这个以笔簪发还延伸出一种供职于朝廷,侍奉君王的意思。
 
        确实方便啊,写字的时候就从头上拔下来,字写完了,就继续插在头上当簪子。
 
        等等,这是毛笔,可不是铅笔,是要蘸着砚台里磨的墨才能写字的,所以,写完字墨汁淋漓的毛笔还能上头簪头发吗?当然不能,古人就是再懒,也不能让墨汁淋漓的毛笔直接上头,所以,事实上古人簪发的毛笔是从未蘸过墨的或蘸过墨写完字后重新洗干净再上头的。为此,古人将这样的笔俗称为“簪白笔”。
 
        写完字,取些清水在笔洗里洗干净,然后甩甩干,再插回发髻发冠上——现在想想,古人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应是十分的潇洒,不由令今人有仿效之冲动。
 
        对史料最有效直观的证明是文物,这正是考古的魅力和价值。
 

 
 
        甘肃省博物馆收藏着这样一支堪称国宝级的文物——“白马作”毛笔。这支毛笔杆径0.6厘米,笔头长1.6厘米,通长23.5厘米,正好是汉制长度单位的一尺,与王充《论衡》所言“一尺之笔”的长度吻合。
 
        “白马作”毛笔笔杆由竹而制,中空,浅褐色,精细匀正。笔杆中下部阴刻篆体“白马作”三字,刀法工秀整齐。“白马作”三字是当时“物勒工名”的手工业管理制度的体现,所谓“物勒工名”就是工匠实名制,“白马”就是制作这支毛笔的工匠名。
 
        笔杆嵌笔头处略有收分,扎丝线并髹漆笔头,外覆黄褐色软毛,笔芯及锋用紫黑色硬毛,刚柔并济,富有弹性,一句话,“白马作”毛笔已具备了古人对一支好笔所要求的“尖、齐、圆、健”四个条件,这也就是古人常说的“笔之四德”,很适合在简牍上书写,而笔尾削尖方便簪发。
 
        “白马作”毛笔于1972年出土自甘肃武威磨嘴子49号汉墓,出土时毛笔的位置正在墓主人头部的左侧。这表明墓主人就是簪着这支毛笔入殓的,也说明墓主是一位文职官员,还说明墓主生前很喜爱这支笔,所以死后将它带入墓穴随葬了。墓主喜爱得有道理,“白马作”确实是支好笔。经过两千年的岁月保存如此完整也是世所罕见,难怪被专家认定为我国汉代毛笔的代表作,被文物鉴定专家定为国宝级文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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