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国展评委林景辉:当下评审机制对书法创作的“利”与“弊”
2019-12-02 10:20:15 来源:网络 点击:
这是一个展厅书法的时代,工作生活的快节奏同样带动了书法艺术的展示与传播,传统书法从容、优游的欣赏模式已发生颠覆性改变。一方面,观者无时无刻不接受着海量的作品信息“轰炸”;另一方面是创作者处心积虑,希望为观者留下不泯的印象。因而助长了书坛“快餐书法”与“展览体”等的流行。许多书法从业者为了应付大量笔会、邀约或展览等活动,匆忙以对,不能精心创作,“快餐书法”大量产生。而“展览体”则是当代征稿评展的产物,其特征是古法深入不够、妍美流变,且面貌相仿。
窃以为“展览体”得以风行,原因大致有三:当前评审模式为无记名投票,票数决定去留,该类作品表象完整,精熟漂亮,无明显缺憾,相对一些见解独到但不够成熟完整的作品来说,比较符合入展品相。二是此类作品一直占据入展作品的大比重,使部分作者误以为是主流书写而相互因循。三是深入古法极难,远不如就近取法易于上手。
许多人将“展览体”的流行归咎于展览的评审机制,实则颇失公允。从短期效应看,“展览体”确实是展览评审中衍生的俗体,应当通过引导竭力摒除。从长远来看,这也是必然的产物。翻开《大观帖》,晋代以降,二王的追随者不可胜数,更不用说还有更多没有存录的。显然,这种遗神取貌的追随古已有之,也一直存在。孙过庭说:“质以代兴,妍因俗易。”退一步说,书手的大面积跟风,主要的职责不应只在评委乃至中国书协。在找到更为公平的评审方法之前,“展览体”是我们必须正确面对的当代评审机制“副作用”。如果以这些 副 作用来诟 病展览模式与评审机制的运行,甚至持否定态度的话,是为不智。
倘若我们能客观地看待展览对于书法艺术发展的导向职能,或许将有助于完善评审机制,使其更加健康合理地发展。分析当代评审机制下的书法现状,首先存在积极因素:
一、重视传承,规范完整
中国书法与其它艺术门类一样,极其重视传承经典。没有传承即所谓“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国书协近四十年的展览历程,评审的规则一直在变化、完善,但几乎所有评委对于传承的共识一直没变。而近几年评审中加强文字审读,极大地规范了书法作品传递的信息。这背后隐藏着对书家创作文字素养的要求。而章法分间布白、题头署款、钤印作跋等,也都在评鉴范围之内。可以说,当今不少有代表性的作品,如果仅从技法及表现形式而言,足堪比肩于古代名家作品。
二、同场竞技,规避趋同
当代书法同台展览、比赛,是古人无法想象的。同台竞技意味着优胜劣汰,这多少显得有点残酷。但竞争的效果显然更容易激发书手的创作状态或提高其对自身创作的要求。经常有某一地域作者同一师承,作品风格雷同,看多了味同嚼蜡,而评委一般最多同风格只选一件,规避了这些风格雷同的作品。而且,展览有助于书手直观横向比较,为创作风貌的定位提供了绝佳的平台。一些有志向的书手,通常能够根据展览呈现出来的风格特征,结合自己的长处,选择既能展现创作水准又能规避时风的路数。
三、塑造典型,正确引领
展评制度实施以来,塑造了一大批获奖者。获奖者是一个展览的标杆,代表展览的最高水平,甚至某件或多件获奖作品可能成为一时书法流行的风向标。要深刻推广弘扬一项活动使之扩大影响力,正面标杆人物是最具传播典型的,书法也一样。几十年来,依托这样的展览构成,加上时逢盛世,书坛一片欣欣向荣。书法爱好者不下百万之众,其间涌现出一批批书家好手。为完善评审机制,第十一届国展在广泛地听取意见以后,中国书协出台了初评、复评与现场测试三轮评审及评委大幅度调换措施,十分有效地降低主观因素(或裙带关系)对结果造成的影响。第十二届国展还专设文字审读人员,这种评审方式的改革,在一直呼唤客观、公正的主观艺术评审领域里,无疑贡献巨大。
四、形式创新,风貌多样
如今展厅里展示的琳琅满目的书法作品,使人仿佛置身于抽象画展或时装橱窗展厅,书法彻底告别了白纸黑字的原始展示方式。一些空间感或设计灵感敏锐的作者,往往能在一幅作品之内,经营出一个斑斓的世界,无论是章法留空、条屏扇面组合,还是制纸仿古、颜色拼接,都常常能发前人之未想。
翻开20世纪80年代的作品集,简朴的作品展览和黑白的作品集,与如今简直有霄壤之别。在作品的章法与形式方面,我们已经完全超越了以往的任何年代。这一切,不但要归功于展厅效应,还得有配套接近成熟的评审机制。当然,对形式装帧的过度热衷,确实容易造成书法本身艺术性的弱化。近两届国展征稿启事都会加注“不提倡过分染色拼贴”字样,旨在引导书手培养更为健康的创作态度。
当然,展览与评审机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消极因素,表现为:
一、就近取法,盲目效仿
展览与评审的激烈竞争滋长了作者的功利心,一部分涉书未深或是国展久攻不下的爱好者,为了跻身入展之列而就地取材,为入展而专心研究国展作品。于是就经常出现一次展览中,几位有代表性的书家后面都有一批追随者,这种盲目跟风导致作品风格雷同、似曾相识。更有甚者,直接抄袭某些名家早年获奖入展作品。笔者曾见九届全国展有3件隶书对联的内容一样、写法相同,系某位隶书名家早期之作。师古尚需不泥,况于时人?故此风不可长。当然,私淑时贤若是能遗貌取神,则又另当别论。因此,建议在评审中淘汰抄袭作品,并且把被抄袭的书家从一线名家拓展到历史上不太知名以及当代二、三线书家。
二、重文轻质,熟媚轻巧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此论用于评论书艺,十分贴切。《书谱》言:“古质而今妍。”在帖学一脉中,重文而轻质也一直普遍存在,以致明清形成“台阁体”“馆阁体”,于是有傅青主的“四宁四毋”登高一呼,推动了碑学中兴。书法的“金石气”也是这一时期提出的。这种思潮几乎笼罩了整个20世纪书坛,以至于逐渐演变成野肆之流。本世纪初,“回归二王经典”应运而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书法参与人数的剧增,展览活动的频繁以及评审机制的促动,大面积熟媚轻巧的“伪二王”类作品充斥。此类作品以小字长篇幅居多,大都如插花美女,虽熟媚而乏风韵。其通病的核心在于对古法、线条质感(笔力与弹性)的锤炼不够,而片面追求书法艺术的外在美。
前文提到的“快餐书法”与“展览体”,都应作如是观。评审时可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倾斜一些较富“金石气”的碑版类书风,倡导文质相含的审美构架。这样既能有效遏制“展览体”的泛滥,又能缓解和改善投稿、入展作品行草书比重过大的不均衡局面。
三、平正庸和,个性难显
当今最为“公开、公正、公平”的无记名投票的评审机制下,个性风格很容易湮没于共性之中。评委绝大多数都是很有个性的,然而对于守规矩、合法度的作品,却都不约而同地赞成。况且将各自不同的丰富个性融合,便会产生新的共性。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次展览,换一拨评委,结果可能截然不同。
守规矩、合法度可以说是最常见也是最必要的共性组成部分,尽管这个部分依然存在着因人而异的动态因素。这类作品比重超标,就会导致风格过于平庸,而缺少艺术所需要的新意和个性。这是注重传承经典带来的必然结果,也是无记名投票评审方式的必然结果。长此以往,书法家这个“家”的含金量必会大打折扣。
今年的评审中有评委关注作品,我认为有积极的意义。但评委关注作品只在少数,若要生成更大规模的影响,则是否可以再次启用分书体评审?对本书体术业有专攻的评委,较有利于深究该书体的深度、宽度和高度。当然几种书体之间是相对比较能贯通的,如篆和隶、行和草,也确实有很多评委兼擅诸体。但仍然很难全方位地覆盖两种或以上书体,如草书中,写今草的不一定懂章草草法;楷书中,写小楷未必知道很多名气不大但又有代表性的墓志。分书体评审,既能拓展书体的维度,丰富展览效果,又能使一些富有探索性、充满个性想法的好作品不至于明珠暗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