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 论】也说“金奖空缺”

2018-03-07 09:37:00 来源:书法报 点击:
也说“金奖空缺”

 

■杨祖柏

 

  前些时,媒体热议第六届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空缺”,拜读数篇大作,异口同声对“金奖空缺”给予高度赞扬,如“阳光评审”“彰显其含金量”“金奖空缺是天大的好事”等。其实,“金奖空缺”在文艺评奖中也是常有之事,不必大惊小怪。

  关于“评奖”的标准问题,征稿启事写道:“结合参评者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的创作成果,着重审评其创作水平与实力,综合考量参评者的创新意识、艺术积累和对当代书坛的贡献与影响,以及在书法创作以外的书法各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个人品德评价。”虽是标准,但笔者觉得这仅仅是一个“原则性”的要求,如何准确把握可能还会见仁见智。笔者也查阅了《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文艺评奖这样规定:“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标准评价作品,把群众评价和专家评议等有机统一起来。”但这也是“原则性”的规定而已,如果用“原则性”的规定去评价具体的作品可能很难让评委去把握,客观上也给评委在评审上带来一定的难度。中国书协虽然对此次兰亭奖的评审作了重大改革,制定了一系列“评审办法”和“评审守则”,但是,书法的评审毕竟不是体育竞技那样容易裁判,由于评委所处的位置不同、审美的角度不同,就是手里拿着相同的原则规定,在实际评审中其审美取向也会出现差异。如果对“作品的评审”作一些专业性的细化,制定一些具体的标准,就有助于评审了。比如,书写内容必须是作者新近创作的原创诗文;是否形成自己的风格;在传承与创新上占几分,有硬伤扣几分等。

  评审结果是评委审美艺趣与审美观念的最终反映,其差异直接影响着评审结果,无论怎样“统一”思想,其审美观念和创作理念的差异依旧存在,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就是要求回避也不等于它真正地消失,只要有客观因素,只要有风格差异和个性追求,评审差异便会以某种形式呈现出来。从“兰亭奖”公示到网络的舆情生发,尤其是某评委先期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的“评审感言”,都反映了评委之间存在着一些审美观的隔阂。与此同时,笔者还觉得有两种现象仍在挑战着评委的审美标准:其一是作品的装饰设计。现在的书法创作前期和后期的制作可以说消耗了作者近一半的精力,装饰不装饰给评委的印象是完全不同的,评委是否能够抛开这种“表象”,真正深入到作品中去呢?二是面对学生的作品或者与自己作品相似的追风族,还有自己熟悉的作者,评委是否能不碍于情面,做到公正评判?虽然在评审中规定了评委属地回避和师生关系的回避,但有些事情还是那样微妙。

  从评委的生成看,均从中国书协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中抽取。至于什么人能够胜任评委,也是大家喜欢讨论的话题。据悉,这次“兰亭奖”有不少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也投了稿,有的曾是“国展”评委,有的是获奖“专业户”,还有近八旬的老书家等。因此,评委资格的认定是“兰亭奖”评审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今天人们看到的“金奖空缺”仅仅是本届“兰亭奖”的结果,而决定未来结果的,是下一届的评委,大家期盼有资格的、有担当的评委,否则,“金奖”空缺与不空缺都可能引发议论。

  莫言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你的看法我是不同意的,这是一个重要奖项,绝对不能说是一个最高奖项,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了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的看法,如果换另外一个评委群体,诺贝尔奖未必是我,因为这也只是代表部分评委的看法。“假如”毕竟是假如,换一批评委,可能其结果有些不同,因为有偶然,就有另一种结果的可能。但是,笔者坚信“人间正道是沧桑”,真正具有“高峰”的作品,相信评委们评审是不会漏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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