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丑拙"切勿混淆概念,贻误书家,贻误后人!

2017-08-23 09:43:20 来源:网络 点击:
 

 

书法的"丑拙"切勿混淆概念 贻误书家 贻误后人

傅山《草书风磴吹阴雪五律诗》轴 绫本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傅山《作字示儿孙》诗云:“作字先作人,人奇字自古。纲常叛周孔,笔墨不可补。诚悬有至论,笔力不专主。一臂加五指,乾卦六爻睹。谁为用九者,心与孥是取。永兴逆羲文,不易柳公语。未习鲁公书,先观鲁公诂。平原气在中,毛颖足吞虏。”这首诗后,作者在说明性的一段附加文字中,提出了著名的“四宁四勿”:“宁拙勿巧,宁丑勿媚,宁支离勿轻滑,宁率真勿安排”。显然作者认为,颜真卿的书法之所以有“吞虏”的气势,是因为胸怀一腔浩然正气;而丧失节操、奴颜婢膝之人,书法只能以巧媚的笔法取悦于人,正所谓“字如其人”,因此傅山才提出了这“四宁四勿”。从复句表达意味的角度来看,“宁······,勿······”这样的句式,是一种选择复句,比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之类即是。这类复句的意味是,两种情况比较,前者虽然不是人们最理想的情形,但比后者还是要好,后者是更坏的情形,因此必须否定,我们在比较下不妨姑且选择前者,那么更好的情形我们往往可以依凭语境品味出来,而且也许还有更不好的情形,以前例来说,这样好坏的比较序列是:玉全——玉碎——瓦全——瓦碎,其中“玉全”自然是最佳的情形,瓦碎当然是最可悲了。以此来推论,“宁拙勿巧”,“拙”虽胜于“巧”,但并不是最好的;“宁丑勿媚”,“丑”虽胜于“媚”,但也不是最好的。那么最好的是什么呢?从傅山《作字示儿孙》的全诗以及附加说明整体来看,显然是能表现刚正威武、铁骨铮铮等富有浩然正气的笔墨,才是最美的,颜真卿就是典型的一例。这就是傅山所要表达的审美观念。这样的审美观念是否正确呢?以人论书,把人品和书品画了等号,我想是不科学的,但历史就是这样,从心理学来看应当属于晕轮效应吧,因为我们既然可以爱屋及乌,当然也会“恨屋及鹊”了。难怪傅山认为“作字如作人,亦恶带奴貌。试看鲁公书,心画孤自傲”。周睿在《二十年来书法美学理论若干问题集疑》中所说,也是这个意思:“再如傅山,不少书论史把他作为反帖学的代表,作为所谓书法近代‘启蒙主义’的先声。实际上他在明清鼎革之际是遗民身份,坚守汉族儒士的节操而拒绝与满清统治者合作,所以他提出的书法主张‘宁丑毋媚,宁拙毋巧’,并非基于个性伸张形式突破的追求,而是在反对奴颜媚骨的道德批评中推出的书学观念,在与清代官方文化对抗的遗民心态中选择了尚碑。后期著名的碑学大家,康有为、沈曾植等都是大儒,在民族危难之际借碑学来表达自强的理想及悲郁的复杂心态。”从另一个角度看,赞赏颜真卿书法的“阳刚之美”,那么赵董具有的“阴柔之美”的“媚”书,就应该否定排斥吗?显然,我们需要的是百花齐放。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四宁四勿”说。可笑的是,有人错误的理解了这段话,以此为根据,追求所谓“丑书”,丑得一塌糊涂,让人看了反胃,但他们却洋洋自得。王亚在《还傅山“四宁四毋”之本意》一文中说:“遗憾的是我们现在很多人误读了傅山先生的审美意图,并以此错误的审美理解指导其艺术实践,走上了‘丑怪’书风一路,将自己的书法作品故意往‘丑怪’方面靠拢。于是他们将原本端庄隽秀的结字故意变形,搞得异常别扭,以取其‘丑’;将原本巧妙的意趣抽离,搞得索然无趣,以取其‘拙’;将原本平衡流畅的点画故意分解,搞得线条破碎,莫名其妙,以取其‘支离’;将原本和谐精巧的安置,搞得随意涂抹,率意妄为,以取其‘直率’。这样便以其偏颇之见误读傅山先生,以至贻误后人,贻误书家。余以为是到了拨乱反正、迷途知返的时候了。”

傅山《草书右军大醉七言诗轴》绢本草书南京博物馆藏

            当然,书法中还有一种丑拙的境界就是“大巧若拙”。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中说:“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他还说道:“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傅山也说:“写字无奇巧,只有正拙,正极奇生,归于大巧若拙已矣。”这样的“拙”,显然蕴藏着“巧”,其妙处是显得更质朴自然,这和其它艺术样式有相似之处,比如罗大经在《鹤林玉露》讲:“作诗唯拙句最难。至于拙,则浑然天成,工巧不足言矣”。那么书法中这样的丑拙,表现在什么地方呢?元代赵孟頫说:“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因此有人认为艺术性的“丑拙”当从结字考虑,自然所谓“丑拙”就是有意违背结字规律和方法,而见稚拙质朴之美。如果一味从用笔求丑拙则是真丑拙了,一般来说即使从用笔求丑拙也当丑中藏巧。我想这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傅山 行草 《丹枫阁记》

           脂砚斋在评论《红楼梦》中的史湘云时说:“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其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如太真之肥,飞燕之瘦, 西子之病, 若施于别个不美矣。今见咬舌二字加之湘云,是何大法手眼,敢用此二字哉。不独不见其陋,且更觉轻俏娇媚, 俨然一娇憨湘云立于纸上,掩卷合目思之,其‘爱’‘厄’娇音如入耳内。然后将满纸莺啼燕语之字样,填粪窖可 也。” 我们反复揣味,感到书法也当有这样的“丑陋”,这样的“丑陋”能更增添书法的艺术魅力。如破锋散锋用笔,是一种“丑陋”。

草书诗轴 绢本日本藏

          还有人认为,“丑拙”能丰富美,比如篆刻中的残缺也是一种丑,刘江在《论残与全》中说:“匀称遒劲的线条,对称平衡的结构,以及渐变柔和的节奏,以及精熟的技巧,只能表现其较为单洁的美;而残损中的变化、对比、呼应等却能表现出极为复杂的美。因此可以说残缺中的美有时表现出比完美中的美,更为完美些,其趣味更为浓郁、甘甜、醇厚。正如诗人雪莱在《为诗辩护》中谈到:‘悲愁中的快乐比快乐中的快乐更甜蜜些’一样。在生活中或作品中,美和丑常常交织在一起,互相渗化,互相对比,则可展现出无比丰富多彩的形态或情趣。”

傅山草书《右军大醉诗轴》

           看来,在书法艺术中,化丑为美是有一定的条件的,比如邹眉头是一种负情绪的表现,可以说是一种丑,但西施心口疼时,皱起来显得更美,而东施效颦却更丑陋了。这里西施如花似玉、千娇百媚的容姿就是把“皱眉头”化丑为美的前提条件,否则倘若容貌丑陋,再皱起眉头只能更丑了。书法中的“丑”,是西施皱眉头,还是东施皱眉头,看来很值得思索探讨。比如涨墨虽丑,在行草中三两字为之,有丰富笔墨情趣,形成点线面的对比等妙处,王铎的书作就是例子。

——傅山 草书临柳公权《圣慈帖》

         我想是有些书法之“丑”是相对的“丑”,但有些书法之“丑”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丑的,没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可能,,是绝对的“丑”,就比如咬舌舌,从《红楼梦》中的史湘云口中出来是美的,这说明是前者一类的丑;但疮疡的丑,恐怕就是绝对的丑了,倘若真的以为那疮疡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那不是你有病吗?比如朱以撒在点评第七届全国书法新人新作展中徐延波的书作说:“书法家对于某些笔画都有自己的情绪,有的笔画合于自己的表现,也就书写的特别顺手、畅快。如黄庭坚草书善用点,大珠小珠落玉盘,生动跳跃,用得好、用得频繁,令人印象深刻,美感大增。而黄庭坚的行楷用横就起负作用,毫无节制地横向形长,只长不短,长到过分,也就走到反面了。徐延波的鸟喙之用,也由于刻露气太重,使人阅读时感到无美感可言。”这里谈的三种情况,都是因过分,没有把握好分寸的“丑”,第一种过多的点,因书者找到了化丑为美的条件因素,因而是美的;第二种过长的横画,我想是黄庭坚没有找到化丑为美的条件因素,所以朱以撒先生仍然认为是丑的;第三种是徐延波刻露气太重的“鸟喙”之笔,是否是一种绝对的丑笔,就应当认真考虑了。

傅山 草书临王羲之《伏想清和帖》

         总之,大家可以看出,我们应当怎样理解这类抽象的丑拙书法线条呢?结构主义美学大家索绪尔说:“同表面现象相反,语言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社会事实而存在,因为它是一种符号现象,它的社会性就是它的一个内在特征。”书法何尝不是这样呢?线条的美也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和自然的事实而存在,我们总是在结合这些事实而深入理解,或从联系事实解读,或与事实类比明理,或联想事实而感悟。

傅山 草书临王羲之《诸从帖》

傅山 草书临王献之《安和帖》

傅山 草书上官昭容《游长宁公主流杯池二十五首》之十九

傅山《天龙禅寺五言诗篆书轴》 纸本 160.1x59.3cm 上海博物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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