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飞:名士风采,大家气度——王献之

2017-08-11 10:32:18 来源: 点击:

 

文/孟云飞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字官奴。祖籍琅琊临沂,王羲之第七子,官吴兴太守,中书令,世称“王大令”。东晋书法家,成就斐然。在小楷和今草上,不为其父所囿,一改王羲之“内擫”为“外拓”笔法,并创造破体,形成更为抒情张扬的书体,对后世草书,尤其是大草影响巨大。人们将他和钟繇、张芝、王羲之一起并称“四贤”,又将他和王羲之并称“二王”。

一、魏晋风流

              王献之出身琅琊王氏世家。王氏家族和琅琊王司马氏关系密切。王献之祖父王旷同司马睿是表兄弟。 王献之的从祖王导是元帝司马睿的谋主,位至丞相。父王羲之也几度为官。王献之长在这样一个家族里,自幼性格桀骜、胆识过人。 《晋书•王羲之传》载:“献之字子敬。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几则小故事颇能说明王献之的性格、气质。

              说某日与兄王徽之一起坐在房中。发生了火灾,王徽之匆忙逃生;王献之唤左右扶之而出,与平时神情并无二致。某夜,有贼入室偷取财物。王献之并无叫人抓贼,只是淡淡地说,自己家的旧青毡可以拿去。吓得贼人逃之夭夭。这二则故事见于《世说新语》,在非常境况下,王献之的处乱不惊,处事淡然。

             作为贵族子弟,有时并不计较太多礼节,甚至有些无礼。曾经听说吴郡顾辟彊园林美丽,不假通报,就进入园中游赏、点评,旁若无人。对园子主人的不满不屑一顾。 较为傲慢的王献之却受到了重量级人物谢安的赏识。一次,王徽之、王操之、王献之三兄弟拜访谢安。二位兄长滔滔不绝,王献之没有讲上几句话。谢安看中了这点,并讲出了理由:有才华者言语未必多。面对谢安这样的人物,王献之完全可以炫耀一番,可是仅寥寥数语。或许与其父王羲之的骨鲠有类似之处。王献之成年后入仕,从州主簿做起,平步青云。377年, 任司徒府长史;380年,王献之为军府长史;384年,任中书令。 王献之仕途的畅达,得力于谢安的提携。 虽然如此,在有些事情上,面对谢安,王献之依然我行我素。

             太元三年(378年),太极殿建成。谢安请王献之题写殿额。名家题额,魏书法家韦诞就曾干过。王献之不屑为之。正色曰:“仲将(韦诞),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长。”

            贵族出身的王献之难免有些傲气,但并非不近人情。众人因谢安受到排挤,不敢坚持公正。谢安去世,王献之挺身而出,数数谢安之功德,促使孝武帝为谢安以殊礼,葬仪赠礼依大司马桓温。家族势力的需要,政治联姻在封建社会屡见不鲜。王献之的第一任妻子是其表姐郗道茂。郗道茂乃献之小舅郗昙之女。二人青梅如马,感情较好。然而,因政治需要,王献之二十九岁时婚变,无奈选晋简文帝第三女新安愍公主司马道福。 此事对于王献之来讲,终生不忘,常怀愧疚。直至去世前,觉得唯一的遗憾,就是与郗道茂离婚。 魏晋名士的傲气、超脱与牵绊在王献之这里一览无遗。

二、王献之书法

           官居要职,一路直上,却无甚政绩;“丹青亦工”,操琴作诗,却无大名。王献之短暂的一生中,灿若夏花的,是他的书法。 以“奇葩”比,当不为过。 所谓“奇”者,一是王献之对书法的态度;二是王献之的书法成就。

           王献之对于不少事情漫不经心,对于书法,可谓认真。据说王献之年幼习字时,王羲之悄悄从他背后欲将毛笔拿掉而未能。称赞他日后必成大器:“此儿书,后当有大名。”少年儿童执笔,要么握得过紧,要么提不起笔来。无论如何,此事可见王献之学习书法态度端正。得到王羲之赞赏的,不止一次。虞和《论书表》中记载,子敬出去玩耍,见一墙壁洁白,乃取帚沾泥汁书方丈字。王羲之得之乃七子所为,说:“子敬飞白有大意。” 出于对书法的热爱和自信,王献之居然将其父所书改掉。

          唐孙过庭《书谱》记载,王羲之曾经去京都,临行前以书题壁。王献之悄悄地将其父的字擦掉,王羲之回来,看到后,以为自己当时喝醉了。 少年王献之学家父已经可以乱真。

          王献之非凡的出身、性格和秉赋,使他成为一代大家。书风笼罩书坛数十年不衰,影响力曾一度超过他的父亲。

          王献之传世书作,有楷、行、草诸体。尤其是他的小楷、今草,在王羲之的基础上再变姿态;他又创造破体,亦行亦草,行草兼用,开启新风。“穷其妍妙”成了小王的新的创举和最大特点。

          王献之一改家父“内擫 ”之用笔为“外拓”,使魏晋书风更加张扬。王献之曾建议王羲之改体。关于此,张怀瓘在《书议》有所记述,说子敬年十五、六时,曾经对父亲讲:“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王羲之将隶意颇浓的的书法变为风流妍媚的今体,已经开启新的书风。但是观王羲之草书,基本上还是字字独立,连贯性不强。王献之的意见是可取的,王羲之却笑而不答,也没有具体的行动。王献之自己身体力行,“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伪”谓不拘六书规范,“略”谓省并点画屈折。王献之使草书更为纵逸,进一步强化了草书的抒情功能。与王羲之不同的是,王献之已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南方环境的秀美孕育了妍媚的审美趣味,这种风气与当时的世风吻合,小王一时盖过大王也在情理之中。张怀瓘认为小王草书“逸气盖世,千古独绝”,“掩钟、张之神气。”王献之这一变法使得人们对他毁誉参半,褒贬不一。

           羊欣在其《采古来能书人名》中只说:“王献之,晋中书令,善隶、藳,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 作为王献之的学生,杨欣的意见比较中肯。 即使对大令大加推崇的张怀瓘也表达了相似的意见:“若逸气纵横,则羲之谢于献;若簪裾礼乐,则献不继羲。” 在肯定大令的媚趣和逸气超过王羲之时,指出他的“ 骨势”和典雅上欠缺。

          李世民抑小王扬大王 ,更是直言不讳。他在《晋书•王羲之传论》中说:“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槎梅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嬴而不放纵,并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欤! ”说王献之“字势疏瘦,笔踪拘束”,将王献之几乎打入冷宫。

          孙过庭认为 :“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疑焉。”也是观点鲜明,并不看好大令。蔡襄在《墨林趣事 》中说道:“大令右军法虽大同,其放肆豪迈,大令差异古人,用功精深,所以绝迹也”。这是赞扬的声音,说大令书法“放肆豪迈”。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实,争论的焦点,都在于大令是否该如此放纵。然而,学习王献之者络绎不绝。如著名书家有羊欣、萧衍、王僧虔等;唐代的大草书家受到了大令深刻的影响;至王铎,更是终生浸淫。从者之众,不一一列出。

            王献之作品有:小楷《洛神赋》;行书《廿九日贴》,《舍内帖》;行草《鸭头丸帖》、《授衣帖》、《十二月帖》;草书《诸舍帖》、《先夜帖》,等等。(注:《中秋帖》应为米芾节临《十二月帖》书迹。)

            小楷《洛神赋》,俗称《十三行》,王献之抄写的曹植的名篇。祖本是晋麻笺本。今见今十三行,自“嬉”字始,至“飞”字止。书写字法端劲,筋骨紧密。散逸自然。或许是因为王献之感情经历和曹植相似之故,王献之将《洛神赋》写得“字画神逸,墨彩飞动”。曹植喜爱甄氏而不得,于甄氏死后作《洛神赋》。王献之被迫与郗氏离异,临终还在念叨。艺术源于生活,书写饱含深情,势必动人。

          《十二月帖》以草书笔势写行书。亦草亦行,非草非行。字形大小相间,章法疏密开合,笔画骏快,风神散朗。米芾评价说:“此贴运笔如火箸画灰,连属无端,未如不经意,所谓‘一笔书’,天下子敬第一帖。”

           王献之的为人处世和他的书法一样,或许不是尽善尽美,然而,他过人的胆识和杰出的才华,终于没有被笼罩在王羲之的盛名之下,而是开启了新的书风,彪炳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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